龙川北路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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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川北路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川北路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2

 

龙川北路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规划范围

本地块龙川北路北侧,陵园路东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商服。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3627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13627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20441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招待所)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图书馆)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7

(2)建筑密度≤37%

(3)绿地率≥20%

(4)建筑控制高度H≤50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根据龙新政综[2013]216号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闽西烈军属子弟学校为不可移动文物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已批复的《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修编》进行控制。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西侧陵园路,道路红线宽9米,南侧龙川北路,道路红线宽23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用设施规划

(1)通信基站设施: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主城区及永定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地块内应配套建设1处通信基站设施。。

(2)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本地块不设置开闭所。

(3)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配置不少于1处生态环保亭。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西侧为规划9米陵园路,地块南侧为23米龙川北路,规划道路标高以实测为准。

2.停车位规划:地块内配建的停车位不得少于20个

七、绿地规划

八、其他

1.原市委党校学员宿舍楼(5#楼)允许新建、改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应严格原拆原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位置仍保持不变)控制规模,而且新建筑的风格要与闽西烈军属子弟学校保持一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建设时做好保护、安全措施、不得妨碍闽西烈军属子弟学校的安全,更不能损毁文物。

2.保留闽西烈军属子弟学校产权,竞得人可在文物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修缮。

3.除5#楼原拆原建外,其余保留建筑新建或改建外,应按现行规范进行建筑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