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进行抽查,每年抽查的总数量不少于检查对象总数的20%,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二次进行检查,上半年项目在2024年7月底之前进行抽查,预计12月底之前完成,下半年项目在2025年1月底之前进行抽查,预计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
二、抽查事项
1.日照分析报告是否满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施工图是否符合经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 。
三、检查方式
1.施工图与经审批方案图纸核查由专家负责核对;
2.日照分析委托龙岩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四、抽取方式
1.项目检查复核。上半年以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附件)数量共计为9个,部分项目为工业项目及规模较小的项目,日照要求相对较低,不再列入检查范围。按30%比例进行复核,复核的建设项目数量为3个;根据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具体项目,将东方山庄C地块、观塘映月小区二期和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综合院区一期三个项目列为核查对象。下半年以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另行抽取。
2.检查人员抽查。每次检查从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库、专家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共计5名。其中执法检查人员2人,专家人员3人。
3.抽查程序的监督。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现场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局机关纪委派人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重新抽取。
五、 检查地点
图纸核查在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日照分析核查在规划咨询中心办公场所进行。
六、责任科室
本年度双随机检查由工程规划科牵头,行政审批科配合并负责准备检查材料。
七、结果公示
本年度上半年及下半年双随机检查后,将形成检查报告在本局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立即通知进行整改,消除影响,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用龙岩”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除涉密外);实现各监管部门执法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八、检查经费
1.根据我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议纪要(〔2023〕年5号)精神,2024年度按现有计费标准,即年度经费控制在30万以内,从年度规划经费中支出,具体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专家劳务费用参照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规定标准,支付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附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办件(工规)汇总表》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