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龙自然资发〔2019〕170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每年抽查的总数量不少于检查对象总数的20%,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二次进行检查,上半年项目在2022年7月底之前进行抽查,预计9月底之前完成,下半年项目在2022年12月底之前进行抽查,预计2023年2月底之前完成。
二、检查地点
图纸核查在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室,日照分析核查在核查单位办公场所进行。
三、抽查事项
(1)日照分析报告是否满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2)施工图是否符合经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 。
四、抽取方式
1.项目抽查。上半年以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附件)数量16个按30%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的建设项目数量为5个;有日照要求的项目(附件)数量11个按30%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的建设项目数量为4个;下半年以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另行抽取。
2.检查人员抽查。每次检查从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库、专家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共计5名。其中执法检查人员2人,专家人员3人。
3.抽查程序的监督。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抽签时,由局机关纪委派人现场监督,现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重新抽取。
五、检查方式
1.图纸核查专家负责核对;
2.日照分析委托龙岩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六、责任科室
本年度双随机检查由工程规划科牵头,行政审批科配合并负责准备检查材料,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七、结果公示
本年度上半年及下半年双随机检查后,将形成检查报告在本局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立即通知进行整改,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用龙岩”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除涉密外);实现各监管部门执法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附件:1.《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建设项目告知
承诺办件(工规)汇总表》
2.《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汇总表》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