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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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挂牌出让二幅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5挂-G09

  出让面积:

  15478平方米

  起始价:

  534万元

  项目名称:

  江山公路东侧1号地块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1294

  竞买保证金:

  107万元

  是否省重点

  否

  受让单位

  福建灿丰玻璃有限公司

  出让地价:

  534万元

  出让年限:

  50年

  土地使用条件:

  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备注:

  宗地编号

  2025挂-G10

  出让面积:

  23799平方米

  起始价:

  893万元

  项目名称:

  新罗区东城单元D-07地块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1294

  竞买保证金:

  179万元

  是否省重点

  否

  受让单位

  龙岩新立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价:

  893万元

  出让年限:

  50年

  土地使用条件:

  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备注: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29日。

  三、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2号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91438

  联 系 人:李先生,何先生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