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自然资闲认字〔2024〕1号
龙岩交发锐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外洋A地块项目用地,宗地编号2020拍-18,坐落于福三线(省道203)与外洋路交叉口西南侧(外洋A地块),面积2.8151公顷,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期限为2022年6月16日。
上述宗地存在已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龙自然资闲调字〔2023〕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