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龙岩市洁宜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自行委托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编制的《高新区GP-B-45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4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961580,电子邮箱:yfxqgtfj@163.com)。
附:高新区GP-B-45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
高新区GP-B-45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原规划条件指标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规划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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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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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147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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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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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 |
1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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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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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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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725㎡ |
二、拟变更规划条件
本次变更,用地性质按企业经营业态及现行规范规定确定,其余指标根据《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自然资发〔2024〕3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拟变更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 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2)用地面积:14793㎡(因宗地图转坐标原因与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面积14794.3㎡产生一定误差);
(3)容积率:≥1.1且<2.0;
(4)计容建筑面积:≥16273.73㎡且<29586㎡;
(5)建筑系数:40%-60%;
(6)绿地率:10%-20%;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15%;
(8)其余指标与原规划指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