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物流园十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1-2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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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门物流园十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门物流园十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3 日

龙门物流园十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03-A基本单元内,现状319国道北侧,龙门溪南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商服。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0982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18036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23446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商服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建材贸易)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35%;

  (3)绿地率≥20%;

  (4)建筑控制高度H≤27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沿龙门溪南侧10米防护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地块北侧龙门溪。

  5.红线控制:无。

  五、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无。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

  六、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沿龙门溪南侧10米防护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