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石岩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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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雁石岩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0109日至2020117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163.com)。

附:《雁石岩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109

 

雁石岩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雁组团银雁新城,岩星安置小区西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79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779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792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商铺,不含商业办公)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3

2)建筑密度≤35%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24(其中商业≤6)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西侧规划路,道路红线18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社区用房:本地块不配建。

3)养老服务用房:本地块不配建。

4)健身活动室:本地块不配建。

5)社区卫生服务站:本地块不配建。

2.公用设施规划

1)通信基站设施:本地块不配建通信基站设施。

2)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本地块不设置开闭所。

3)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300户至少配置一个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西侧18米规划路,道路标高按照方案图确定。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