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龙岩市水利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龙岩市2026年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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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龙岩市水利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龙岩市教育局

 

                     2026421

龙岩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起好头,开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202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龙岩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已成为主要自然灾害之一。经2026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截至3月25日,全市列入各级年度地灾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1990处(地灾点762处、风险区1228处),其中新罗区66处,永定区245处,上杭县359处,武平县529处,长汀县174处,连城县226处,漳平市391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437处、崩塌302处泥石流9处地面塌陷14处、高陡边坡1228处。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93处(详见附件),列为市级主要地灾隐患点。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威胁范围、威胁对象,经调查明确后,按照威胁人数或对象自动增列入主要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清单。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可增列入本级主要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清单。各级主要地质灾害点清单,由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于2026430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降雨趋势及防灾形势分析

早春季:2026年降水量1220-1570mm,较常年偏少1-2 成。其中,早春季(3-4月)总降水量290-330mm,偏少1-2成;雨季(5-6月)总降水量430-540mm,偏少1-2成;夏季(7-9月)总降水量330-440mm,偏少1-2成;秋季(10-12月)总降水量90-130mm,偏多1-2成。2026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为7-9个,较常年(7个)略偏多,雨季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3-4个台风对我市有较明显影响。由局地极端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较大,房前屋后崩塌滑坡易引发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完成登记在册的全部地灾点和风险区年度“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加大对医院、学校、宗教等重要场所、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位于地灾易发区的人口集中地以及铁路、公路、天然气管道等重要线路、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工矿区、水库、渣土场(弃土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排查区域排查力度,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置或组织转移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按照核增减要求,进一步梳理库内地灾点年限时间,按照5年、10年、20年内地灾点数量、位置等要素形成清单,并认真分析原因、趋势,对无危险的点,及时核销,核查结果于10月3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局。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

(二)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为核心,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及资金来源,依托前期试点乡镇野外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成果,倒排工作时序、实行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时限要求,根据上级下发图斑,细化区域小图斑,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等级,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风险区的区域覆盖。严把调查质量关,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调查任务,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精准识别和科学管控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严格值班制度。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乡(镇)自然资源所的值班监控和掌握,规范值班记录、预警响应、预警发布、巡查排查等制度建设,确保防指指令在一线末端得到落实。

2.完善群测群防。坚持发挥群测群防的基础性作用,补齐配强群测群防员队伍。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在“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更新群测群防体系基础信息,每个地质灾害点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落实责任人、监测人,编制《村居群众转移预案》,为精准研判、精准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3.加强监测预警。继续推广“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预警模式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应用,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强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强化会商和对县(市、区)点对点精准指导。

4.建立叫应机制。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闭环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单位响应责任和措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威胁区,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专业设备预警与群测群防的高效联动,持续提升“人防+技防”的工作成效。

5.高效应急处置。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技术支撑单位沟通,强化技术支撑力量,要求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认真准备技术背景资料,熟悉地质灾害风险区域随时做好应急准备,推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要严格落实速报制度,首报要快、续报要准。属地政府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险情扩大,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

6.加强宣传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细,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依托技术支撑队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自主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意识。

7.推进综合治理各县(市、区)要抓紧推动新一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对已补助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执行,同步抓好增发国债支持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按照进度及时更新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系统数据,严格项目实施监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灾力量调度,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基层协同防灾机制,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镇、村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强化汛期联防联控协同机制,有效形成地质灾害防御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交通、铁路、住建城市管理、教育、文化旅游、民宗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尾矿库(坝)区、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及建筑边坡、渣土场、学校、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相关防治工作。

 

附件:龙岩市2026年市级威胁30人以上地质灾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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