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漳平市银晟矿业有限公司银坑石灰石矿(扩大开采区域范围、续期)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基准价计算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异议意见。
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原则,漳平市银晟矿业有限公司银坑石灰石矿(扩大开采区域范围、续期)采矿权出让收益为1111.61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开,自2026年3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