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有关测绘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文件精神,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龙岩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试行)》,决定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本规程施行前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附件:龙岩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试行)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