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基石
一是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领学《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节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节选)等,全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集中研讨5次,局务会学习2次,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153场次,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二是及时部署落实。制定下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领导班子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落实落细工作责任。三是开展法治自然培训学习工作。组织全局240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达100%,考试成绩优秀率达90 %;组织全系统228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亮点解读、法治自然建设重点任务解读等直播培训及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学习运用等,持续推动自然资源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履职尽责
1.强化规划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强化统筹,上下联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五个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利获省政府批复,为全省首批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获批复的地级市;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有序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为规划期内19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精准化空间落位。持续推进城市规划编制。以南部新城、北部新城规划建设为重点,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全面拉开中心城市发展框架;加强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快速公交、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规划研究,完成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成果编制。持续加强城乡统筹。全市村庄规划应编尽编1113个,实际完成批复1331个,超额完成编制任务,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驻镇规划师试点经验获省自然资源厅网络宣传推广。
2.加大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耕地保护稳中有进。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全市耕地保有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市耕地保有量172.21万亩,超出2023年度任务1.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永久基本农田158.04万亩,增划1.86万亩。执法监管形势持续向好。全力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问题整改,我市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共1406宗,截止目前,已整改1300宗,整改率92.46%;2024年督察清单反馈问题总数88个,较往年大幅度减少。绿色矿山创建卓有成效。今年龙岩6家矿山企业新获评省级绿色矿山,占全省今年创建数的67%,全市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矿山20家,创建数连续5年居全省第一,近日作为省自然资源改革成效获中国新闻网报道;废弃矿山保护修复项目有力推进,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治理面积1.63万亩,完成资金拨付2.27亿元,渴望在今年12月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全市项目用地获批185个批次总面积2051.84亩,在全省率先采取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解决城镇开发边界外采矿用地保障问题。创新项目建设减占耕地机制,2024年以来全市用地报批涉及占用耕地比例仅1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85个百分点,连续四年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比例全省最低。土地出让迎难而上。今年以来,龙岩中心城市共完成五批土地出让23宗1452.83亩,出让总价40.698亿元。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出让“标准地”11宗,面积301.2亩,出让金3609万元。在2023年度福建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评估中,龙岩市荣获第一名,获200亩补充耕地数量正向激励。矿产资源拓展有力。全市公开拍卖矿业权7宗,出让收益3.2亿元;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补缴7729.74万元;武平县大坪里等17个部、省发证的勘查区块成功列入省2024年度出让计划。
3.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数字赋能审批服务更加高效。提升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能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抵押贷款、登记“一件事联办”;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机制,在长汀县颁发全省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全省率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县域全覆盖;实景三维建设经验做法和成效获全省通报推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在全国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交流工作会上作交流分享。自然资源领域超长国债项目策划有力。策划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地灾治理等项目,成功申报增发国债地灾防治体系建设项目10个,到位增发国债资金1.4169亿元,资金总量居全省第二,申报成功资金比例居全省第一,各项目实施进展态势良好。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对2023年度以前的7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回头看”清理工作,清理后决定废止11件,修改1件,继续有效62件。
5.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等平台,全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主动公开、及时更新自然资源的政务信息,提高自然资源部门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度,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37条,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23件。
6.扎实做好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业务分管领导主管,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业务承办机构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职责。同时,在局务会上通报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工作。2024年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46件,截止目前,2024年新增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无败诉案件。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质效
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手机终端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图文、视频、标语等方式,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显实效的系列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带到社区、乡村、企业,送到群众手中。利用农村赶集日,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入新罗区大池镇、小池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猜谜、现场互动交流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严禁”等,深入浅出地解读耕地保护政策法规,讲解耕地保护重要意义,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100余人次,推动自然资源普法工作融入百姓生活之中,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不强,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的理解、把握上还不够全面。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针对存在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长效,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全力以赴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高质量自然资源保障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继续坚持严字当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胜诉率。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落实,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业管理秩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
(三)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全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持续缩短项目立项到工程许可的总跨度时长,推行“拿地即开工”,落实信用承诺制审批改革。强化电子证照和批文应用,不断拓展“一站式”“一张清单”等应用场景,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四)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重点做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