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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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明号

权利人

坐落

备注

1

(2025)龙岩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879号

李凤源、沈丽玉

龙岩市新罗区翠莲南路31号(美伦生态城栖鹭苑)D-8幢1305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