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及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提升的需求,现印发《龙岩市第二批商住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龙岩市第二批商住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龙岩市第二批商住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
为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提升的需求,经分析近年各地市商住项目公共空间提升改造案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第二批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公布如下:
一、对公共架空层区域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后能保持公共开放属性的。
二、与首层公共架空层连接的出入口处,增设雨棚的。
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且通透开敞的亭、台、廊等公共空间的。
四、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门卫房(≤20㎡)、垃圾收集屋等设施的。
五、用地红线范围内,非沿主干道一侧,为非机动车(含摩托车)停车位增设雨棚的。
属于以上范围的提升改造,在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之前也可参照执行(不计入项目规划指标),但都应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民法典》的要求进行建设,如出现损害利害关系人相关权益的情况,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建设,待利害关系人无异议后方可继续建设,否则应按原审批方案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