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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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2019年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推行“多测合一”改革,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多测合一”。《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要求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深化“多测合一”改革。龙岩市自然资源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厦门、福州、莆田等地改革经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二、起草依据

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

三、工作目标

“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改革目标,对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采取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分阶段“多测合一”,简化办事手续、节约测绘成本、共享互认数据成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改革范围

(一)改革范围从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扩展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

(二)适用于需要行政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服务(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

五、主要任务

本通知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 优化整合测绘事项: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测绘改革领域,在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多测合一”的基础上,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许可阶段。分三个阶段整合测绘事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

(二)提升“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信息平台,实现与多个系统的互联互通。明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依据工程建设时序统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提交,审批所需的测绘成果从“多测合一”信息平台中获取。

(三)制定建筑面积计算细则:结合实际,规范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的计算细则,推动规划建筑面积和房产面积计算规则的衔接和统一

(四)统一成果样式和合同范本:编制统一的成果样式和合同范本,统一测绘成果内容、报告样式、图表格式、成果汇交要求

(五)深化成果共享应用:扩展电子签章应用范围,提升成果共享应用质效。

(六)加强成果质量监管:测绘单位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定期开展“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

(七)优化测绘服务机构市场:及时更新完善测绘单位名录库,打破测绘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测绘服务市场。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印发后签订合同的测绘项目按本通知执行,之前的测绘项目按原合同执行。

七、政策咨询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联系电话:0597-223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