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11-0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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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剑虹 因保管不善,将国用(2006)第223120、龙房权证字第200520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剑虹

   2025年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