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发布时间:2023-03-28 15:29
字体:
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