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以“信用+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审批改革,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信用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规〔2024〕3号)、《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审批事项范围、审批办理流程和告知承诺书参考样式的通知》(龙建审改〔2024〕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实行告知承诺信用审批事项的申请表单样式,并重新梳理《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修改容缺受理表单样式,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将会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行信用承诺制审批的告知
2.实行信用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承诺书
3.实行信用承诺制审批中介机构承诺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用承诺表
5.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6.容缺受理承诺书
7.容缺受理通知书
8.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